“穿着校服也能买到酒?”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文化街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反映辖区某便利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情况,执法人员于8月21日展开核查。
通过调取便利店监控,执法人员清晰地看到,一名身着校服的未成年人走进店内,径直走到酒类货架前挑选商品,随后到收银台付款。全程中,便利店工作人员未对购买者年龄进行任何询问,也未要求出示身份证件,直接完成交易,让酒类商品顺利流入未成年人手中。
经核查,该便利店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烟酒店铺等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这一规定出台。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市场监管部门当即责令便利店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警告处罚,以此警醒经营者严守法律红线。
“向未成年人售酒,不是‘小事’而是‘红线’!”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辖区内所有经营者:务必绷紧“保护未成年人”这根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尤其面对难以判断是否成年的消费者,必须主动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确认年满18周岁后再进行交易,切实履行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