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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

国家/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海关总署
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8-19
实施日期 2025-08-19
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废止的部分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

附件:

 

废止的部分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73号 关于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
2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 关于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
3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138号 关于更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
4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152号 关于更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
5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172号 关于公布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6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187号 关于公布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及检验检疫监管便利措施的公告  
7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123号 关于公布2014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8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127号 关于公布2015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9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90号 关于公布2016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10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74号 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备注
来源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68605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