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 12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大食品安全惩治力度、守护人民健康的建议 吉市监议字〔2025〕4号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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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6-27 |
实施日期 | 2025-06-27 |
原文 |
张镇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食品安全惩治力度、守护人民健康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省市场监管厅党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 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2024年先后组织校园食品、网络订餐、过期食品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肉类产品、“特供酒”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新媒体发布食品科普、辟谣信息近200条,群众对我省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至86.78 分,全省连续多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形势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结合您的建议,我厅拟从以下几方面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积极配合国务院食安委做好《食品安全法》修改工作并提出7条修改意见。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加快制定我省落实《意见》的具体工作措施,健全食品安全全链条、全周期监管体系。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针对“治理种养殖源头污染问题”7个方面开展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生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加强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通报工作,强化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联防联控风险隐患。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完善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监督机制。出台《吉林省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合力。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扩大新媒体传播范围,加大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治理,着力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食品安全治理中。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5年5月7日 |
备注 | 无 |
来源 | http://xxgk.jl.gov.cn/zsjg/glj/xxgkmlqy/202506/t20250627_926717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