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完善“三新食品”安全性评价资料要求的通知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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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9-13 |
实施日期 | 2024-09-13 |
原文 |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以下简称“三新食品”)技术评审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要求,对符合“三新食品”申报条件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涉及遗传修饰微生物的产品,申请人应按照附件要求在新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资料的生产工艺部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安全性评估资料的生产工艺部分提交相关资料。 附件: |
备注 | 无 |
来源 | https://cfsa.net.cn/zxdt/tzgg/2024/1407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