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4号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海关总署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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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9-02 |
实施日期 | 2024-09-02 |
原文 |
为进一步优化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31号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9月2日 公告下载链接: |
备注 | 无 |
来源 |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083017/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