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文件的通知 京市监发〔2024〕15号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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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5-07 |
实施日期 | 2024-05-07 |
原文 |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综合执法局,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以及执法实践需要,市局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2021修订)》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2024修订)》。同时,《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2021修订)》的名称修订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2024修订)》。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
备注 | 无 |
来源 | https://scjgj.beijing.gov.cn/zwxx/zcwj/gfxwj/202405/t20240523_36921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