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

关于龙舌兰酒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管理的公告 2013年第6号

国家/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6-20
实施日期 2013-06-20
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许可管理规定》,经审查,同意龙舌兰酒(英文名:Tequila 100% Agave)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进行管理。指定龙舌兰酒的甲醇限量不得超过3.0克/升(按100%酒精计),其他安全指标及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配制酒》(GB2757-2012)执行。其产品进口和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6月20日

备注
来源 http://www.nhc.gov.cn/sps/s7890/201306/5287f03de49c46a0aba6475ed8100f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