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食安办发〔2023〕12号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教育厅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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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1-21 |
实施日期 | 2023-11-21 |
原文 |
各市、沈抚示范区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内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形成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校园食品安全共治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制定了《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1月 (此件主动公开) |
备注 | 无 |
来源 | https://scjg.ln.gov.cn/scjdglj/zw/zfxxgk30/zfxxgkml/zdgkwj/2023112114593265240/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