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调整由南澳县、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连州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公告 2023年第25号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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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0-25 |
实施日期 | 2023-10-25 |
原文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23〕68号),涉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事项1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食品生产许可,下放南澳县、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连州市市场监管局实施。 下放南澳县、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的为普通食品生产许可,不包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盐等生产许可; 下放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的为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大米生产许可。 二、交接时间 2023年10月25日前受理的食品生产许可,仍由受理部门审批、发证;2023年10月25日起,由承接部门受理、审批、发证。 三、责任划分 由承接单位承担实施该行政许可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以上事项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
备注 | 无 |
来源 | http://amr.gd.gov.cn/gkmlpt/content/4/4272/post_4272093.html#29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