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食在广州”评价认证规则暨启动第一批“食在广州”品牌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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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0-19 |
实施日期 | 2023-10-19 |
原文 |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擦亮“食在广州,食得放心”城市招牌,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积极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创新型公共服务建设,打造广州食品城市品牌,提升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局将持续开展“食在广州”品牌建设工作,有关评价认证规则已向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予以发布实施,并就启动第一批“食在广州”品牌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食在广州”评价认证的类别为:餐饮服务类(大型餐饮单位)、预包装食品类。餐饮服务类按照《广州市“食在广州”评价认证实施规则(餐饮服务类)》及技术规范、评分表(详见附件1-4)等相关内容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预包装食品按照《广州市“食在广州”评价认证实施规则(预包装食品类)》开展评价认证,食品生产企业按附件所列产品类别的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准备并提供申报材料(详见附件5-9)。 二、本次评价活动以自愿性认证的形式开展。本年度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检集团”)作为认证机构并由其开展评价认证活动。 三、参加评价认证活动的餐饮服务类单位需将所有申报材料报辖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处),由辖区市场监管局加具初审意见后,送广检集团开展评价认证。 四、本次评价认证集中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五、本次评价认证工作免费。 附件: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
备注 | 无 |
来源 | http://scjg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927065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