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进口食品硒含量检测的通知 国质检食函〔2011〕142号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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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1-03-11 |
实施日期 | 2011-03-11 |
原文 |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卫生部2011年第3号公告规定,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据此,总局决定从即日起取消对进口食品中硒含量的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
备注 | 无 |
来源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