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第五批目录的通告
国家/地区 | 中国 | ||||||||||||||||||||
颁发部门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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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8-14 | ||||||||||||||||||||
实施日期 | 2023-08-14 | ||||||||||||||||||||
原文 |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第五批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9日 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第五批目录 一、食品目录
二、产品品种定义及生产流程 (一)李干 李干:以李鲜果为原料,经挑选、摇青、清洗、晒制(或烘烤)、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调味腌渍等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原果风味的地方特色食品。 李干基本生产流程:原料处理→晒制(或烘烤)→腌渍→干燥→包装→成品。 (二)其他粮食加工品 1.米(粉)燕:以大米为主要原料,磨成米浆,放入铁盘中匀浆,蒸熟,晾晒成半干“米片”、切丝,整理成束等工艺制成的大米制品。 米(粉)燕基本生产流程:大米→清洗浸泡→磨浆→铁盘匀浆→清蒸→晾晒→切丝→干燥→成品。 2.锅边片:以大米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少量淀粉,经加工制作的片状生制品。 锅边片基本生产流程:大米→清洗浸泡→磨浆→添加(或不添加)少量淀粉→搅拌→蒸汽成型→摊凉→干燥(或不干燥)→成品。 (三)油炸花生 油炸花生: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经裹粉或不裹粉、添加辅料、油炸、冷却等工艺制成的产品。 油炸花生基本生产流程:花生仁→清洗→裹粉或不裹粉→调味→油炸→冷却→包装→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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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
来源 | https://scjg.fuzhou.gov.cn/zfxxgkzl/gkml/gzdt/202308/t20230814_465543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