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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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12-12 |
实施日期 | 2022-12-15 |
原文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出台了《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将于2022年12月15日起实施。经8月1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该《办法》同时列入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办法》第四条关于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类别及明细定为以下四类:(一)调味品:味精(分装);(二)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调味茶;(三)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四)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 为做好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工作,市局配套制定了相关文书资料,现发给你们在许可过程中使用。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并于每月10日前填报《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5)。 联系人及电话: 食品生产科:周冰如,3168380 食品市场科:张敏华,3168653 食品餐饮科:何刚银,3168667。 报送邮箱:scjgjspsck@jiangmen.gov.cn 附件:1.申请人告知承诺制申办告知书 2.告知承诺制许可承诺书 3.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4.撤销许可文书模板 5.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下载: |
备注 | 无 |
来源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cjdglj/zwgk/zcwj/zdgkwjfb/content/post_275146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