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废止浙江省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浙财社〔2018〕94号

国家/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
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8-11-19
实施日期 2018-11-19
原文
备注
来源 https://www.zj.gov.cn/art/2018/11/19/art_1229278037_2308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