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更新的公告 2022年第4号

国家/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8-25
实施日期 2022-08-25
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管理,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两个菌种名单进行了更新。对名单中涉及菌种分类和命名调整的,设置2年过渡期。

特此公告。

附件:   1.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pdf

   2. 《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8月18日

1.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_页面_11.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_页面_21.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_页面_31.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_页面_42. 《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_页面_12. 《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_页面_2

 

备注
来源 http://www.nhc.gov.cn/sps/s7892/202208/1d6c229d6f744b35827e98161c146af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