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状态 |
![]() |
发布日期 | 2022-03-18 |
实施日期 | 2022-03-18 |
原文 |
各区市局,保税港分局: 现将《2022年市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主动公开) 2022年市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保障食品安全,根据省局、市局年度工作部署和《2022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特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市局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践行“严真细实快”要求,以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为主线,压实“两个责任”,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强化风险排查,保障全市食品生产安全。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企业 1.大型食品生产企业; 2.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 3.2020年以来的“两超”和质量指标抽检不合格企业。 (二)重点品种 1.乳制品; 2.肉制品; 3.淀粉制品; 4.酒类。 三、检查方式 (一)日常监督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市局(分局)负责对辖区食品生产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市局负责根据工作的需要对各区市局开展督导检查。 (二)飞行检查 市局根据省局安排部署以及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工作需要,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2022年食品生产环节“双随机、一公开”由各区市局(分局)自行组织开展,生产单位和食品小作坊抽查比例各为1%,不足1家的按1家计算。 四、工作要求 (一)监督检查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49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部门规章开展。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上级开展的检查工作整改情况各区市局(分局)应于检查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市局,并开展跟踪检查验收,确保问题处置率100%,形成监管闭环。 (二)要充分利用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做好监管信息数据录入工作。监管信息平台录入率要达到100%。 (三)食品生产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备注 | 无 |
来源 | http://scjgj.yantai.gov.cn/art/2022/3/18/art_30848_289994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