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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决定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6号)

国家/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3-31
实施日期 2022-03-31
原文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2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2000年9月23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5年9月23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备注
来源 http://www.gsrdw.gov.cn/html/2022/lfdt_0331/20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