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

欧盟发布对第(EU)2019/787号条例的更正,该条例涉及烈性酒的定义,描述,介绍和标签,在其他食品的介绍和标签中使用烈性酒的名称,保护烈性酒的地理标志,在酒精性饮料中使用乙醇和农业来源的馏出物,以及废除(EC)第110/2008号法规 欧盟官方杂志L 130于2019年5月17日

国家/地区 欧盟
颁发部门 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
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5-20
实施日期 2021-05-20
原文
备注
来源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uriserv:OJ.L_.2021.178.01.0004.01.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