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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委托下放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函

国家/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2-09
实施日期 2020-12-09
原文
各相关生产企业: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相关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的函》(2020﹝360号﹞)要求,我委拟从2021年1月1日起,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委托下放到市(州)卫生健康委办理,请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向本地区卫生健康委咨询,做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无缝衔接。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12月6日
备注
来源 http://wsjkw.sc.gov.cn/scwsjkw/gggs/2020/12/9/9e6de47348c14771a3fab5da48b2e4a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