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 鄂市监食流函〔2020〕248号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状态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
实施日期 | 2020-11-18 |
原文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省局在对总局《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内容进行补充、细化的基础上,制订了《湖北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现予印发。请各地针对不同食品销售主体类型,制订相应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发给食品销售者使用,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大惩处力度,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同类政策法规: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 (琼市监食通〔2020〕12 号)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 (冀市监函〔2020〕929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 (鄂市监食流函〔2020〕248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 (沪市监食经20200539号) |
备注 | 无 |
来源 | http://scjg.hubei.gov.cn/zfxxgk/zcwj/qtwj/202011/t20201124_305127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