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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批复 杭政函〔2018〕100号

国家/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
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8-12-14
实施日期 2018-12-14
原文
市市场监管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请示》(杭食安办〔2018〕6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局要尽快将《预案》及预案操作手册印发给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你局要及时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预案》的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处置、控制相关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你局要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要求,结合《预案》实施情况,认真做好《预案》和预案操作手册的发布、检查、评估、修订等动态管理工作。
 
    四、前发杭政函〔2016〕122号文件中的《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
备注
来源 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8/12/14/art_1256295_27430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