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二)的通知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
状态 |
![]() |
发布日期 | 2019-08-12 |
实施日期 | 2019-08-12 |
原文 |
各市(行署)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省疾控中心:
为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8〕1081号)要求,结合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特殊膳食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省级协作组工作方案的函》(苏卫疾控〔2019〕29号)、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粮食及粮食制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函》(京卫食品〔2019〕16号)相关安排,省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 ![]()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
备注 | 无 |
来源 | http://www.hljhfpc.gov.cn/ywcon.php?id=27479&vid=23&ld=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