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复审事宜的公告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黑龙江省卫生厅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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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0-05-27 |
实施日期 | 2010-05-27 |
原文 |
卫生部日前公布了《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将陆续开始实施。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请全省有关乳品生产企业对照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时组织对已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及时进行修订,到省卫生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卫生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1-53605333、53605222-8045、8050 黑龙江省卫生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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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来源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