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办理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年第21号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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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07-18 |
实施日期 | 2017-07-18 |
原文 |
为进一步打造透明政府,推进本市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信息便民高效公开,根据《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了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和交换共享。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可通过市信用平台查询本单位2014年1月1日以来被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
自2017年8月1日起,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需要出具无违法违规记录等信用证明,可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申请查询本企业的信用报告(地址:愚园路900号,咨询电话:021-62125035;详见“上海诚信网”,网址:http://www.shcredit.gov.cn/)。企业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上海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试用版)》记载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 2. 本市企业申请《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流程图
3. 《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上海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试用版)》范本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8日 |
备注 | 无 |
来源 |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53135.html?date=2017-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