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的公告 2013年第164号联合公告

国家/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3-12-02
实施日期 2013-12-02
原文
  经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与美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磋商达成一致,自2014年3月1日起,美国财政部烟酒税收贸易局将启用美国输华《葡萄酒出口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作为美国输华葡萄酒的唯一官方证书,不再签发目前的美国输华葡萄酒原产地证书、健康证书、卫生证书、真品证书及自由销售证书等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1.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质检联)
 
  2. 《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海关联)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2日
备注
来源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lhgg/201312/t20131211_3905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