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的公告 2015年第102号
国家/地区 | 中国 |
颁发部门 |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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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5-12-29 |
实施日期 | 2016-01-01 |
原文 |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提升行政许可效能,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工作部署,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局承担的许可类别 1.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16号令)要求的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审批,其中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由省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承担; 2.白酒、乳制品等涉及国家产业政策(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执行)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许可审批; 3.肉制品、冷冻饮品、水产制品、饮料等高风险产品及许可其他食品(第31类)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新发证审批,其中饮料类除去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 (二)市局承担的许可类别 除省局组织实施许可的食品类别外,其他生产许可均由市局组织实施。 自2016年1月1日起,省、市局将按许可分工各自承担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9日 |
备注 | 无 |
来源 | http://www.jiangsu.gov.cn/jrobot/plugin/link/show.do?url=http%3A%2F%2Fda.jiangsu.gov.cn%2Fart%2F2015%2F12%2F29%2Fart_3530_5967277.html&q=%E5%85%B3%E4%BA%8E%E8%B0%83%E6%95%B4%E9%A3%9F%E5%93%81%E7%94%9F%E4%BA%A7%E8%AE%B8%E5%8F%AF%E5%AE%A1%E6%89%B9%E5%8F%91%E8%AF%81%E6%9D%83%E9%99%90%E7%9A%84%E5%85%AC%E5%91%8A&webid=18&id=1_3530_59672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