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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全国重点食品专项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质检食监函[2006]80号

国家/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状态 未知
发布日期 2006-07-31
实施日期 2006-07-31
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6]523号)要求,现印发2006年全国重点食品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实施细则(见附件1~8),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项检查的企业范围为本辖区内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齐全的生产加工企业;
 
  2.专项检查中涉及的具体技术问题由实施细则(1~8)的起草单位和征求意见单位解释;
 
  3.承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时,应执行《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国统一文书的通知》(国质检监[2004]546号)要求;
 
  4.实施细则电子版可按如下方式下载:请登录www.126.com,用户名spjgs,密码666666,点击“登录网盘”,进入“专项检查交换站”,点击“下载”即可。
 
  5.专项检查工作中其他问题请直接联系综合业务处:
 
  李 寰:010-82262116, 010-82260390(FAX)
 
  朱明春:010-82262217, 010-82260390(FAX)
 
  zhumc@aqsiq.gov.cn
备注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