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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第四批)

国家/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6-11-10
实施日期 2016-11-10
原文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省肇庆、清远、韶关等地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发布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见附件)。
 
 
 
备注
来源 http://www.gdda.gov.cn/business/htmlfiles/jsjzz/pgongzuowenjian/201611/3316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