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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食品复检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科〔2016〕5号

国家/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6-05-11
实施日期 2016-05-11
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开展食品复检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科函〔2016〕326 号)(详见附件)的相关要求,为落实相关工作,我委现开展征集食品复检机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总局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报送食药监总局科技司。纸质版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邮编:100053。电子版请发至kbsjyc@cfda.gov.cn,同时另发至委tjscwkjc@163.com备案。
 
  委联系人:夏春雨
 
  联系电话:27182110
 
  2016年5月11日
 
 
  附件1:   食品复检机构条件.pdf
 
备注
来源 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tg/202007/t20200720_2969364.html